《南开大学国内差旅费及公务机票购买管理的补充规定》(南发字〔2021〕26号)

各位师生:

按照《南开大学国内差旅费及公务机票购买管理的补充规定》(南发字〔2021〕26号)文件要求,特提醒师生们留意:

一、加强出差事前审批管理(除放管服的科研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掌握外,使用其余经费的出差人员于出差前填写审批单,并经学院审批后留存备查,报销时不需要提交)(发文日起执行)。

二、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原则上当年取得票据应于当年底前完成报销,不得跨期(跨会计年度)报销。12月份取得的票据应在下一年3月底前完成报销。2022年起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三、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出差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机票政府采购】管理(不区分业务出差或公务出差)。实施科研经费放管服的项目无需出差审批单、自行选择机票购买方式,具体由项目负责人掌握并负责(科研放管服项目参照〔2019〕78号文件)(发文日起执行)。

注:出差人员可直接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或移动客户端购买机票,也可通过具备中国民航机票销售资质的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机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机票的,需标注资金用途为“公务机票购票款”。公务机票行程单左上角一般标有“GP”字样。 纳入政府采购机票管理范围的机票销售机构可在https://app.gpticket.org/provider/loginProvider.action进行查询。

    具体可参考附件。